第一步
第二步
第三步
第四步
第五步
对首次办理助学贷款的,经生源地所在农村信用社审批同意的,借款人只与农村信用社签订《河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首次办理助学贷款学生到高校报到后,省内高校学生由高校负责核实和修改学生信息(院校名称、入学年份、学制和专业等),信息无误后,登陆“河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系统”录入回执:在外省高校就读的学生,须将“高校回执表”寄回当地教育局,教育局收到后在3个工作日内登陆“河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系统”录入回执。农村信用社收到回执后,按规定将贷款直接划入学生就读高校指定账户,及时登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系统”,录入“合同生效”。
对申请续办助学贷款的,经生源地所在农村信用社审批同意的,借款人可与农村信用社签订《河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及借款借据,按规定将贷款直接划入学生就读高校指定账户,及时登陆“河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系统”,录入“合同生效”和“合同完成”。
河北省生源地农村信用社助学贷款申请审批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