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是: 首页>>学生管理 > 规章制度 >

河北传媒学院困难学生资助经费使用办法

发布时间:2020-09-02 15:08:04 

根据国家教育部、财政部有关文件精神,学校每年从学费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设立困难学生资助经费,对经济困难学生给予各项资助。为了确保资助经费的公正有效使用,特制定本办法。
一、困难学生资助经费的使用范围
困难学生资助经费专款专用,全部用于资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具体资助方式和标准分为以下几种:
(一)校内助学金
严格按照学校的相关文件规定在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的基础上,根据贫困学生受助情况,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实施再资助。资助标准:一等助学金2000元/人·年;二等助学金1000元/人·年;三等助学金500元/人·年。
发放比例约为在校生的2%。
(二)勤工助学
包括固定岗位和临时岗位。勤工助学岗位的设置和工作任务,由人事处商有关单位确定后,面向校内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公开招聘,获得审核通过的学生接受学校的统一组织安排从事勤工助学工作。
勤工助学岗位根据各单位实际需要设置,首次新增岗位原则上不超过50个。根据岗位职责、工作时限和工作性质的不同,月补助在200到400元不等。
(三)专项补助
1.伙食补助:按季度发放生活费用补助,金额为30元/人·月。
2.春节慰问:春节慰问及回乡路费补助,金额为200元/人·次。
3.寒衣慰问:对新生越冬御寒衣物补助,金额为200元/人·次。
4.专项活动餐费补助,每餐8元。
(四)就业援助
就业援助内容包括推荐就业、提供见习岗位、组织职业技能培训和直接经济援助等。
(五)励志活动及奖励
学生处、校团委和各学院等针对广大贫困生群体积极开展职业培训、知识竞赛、技能比武等各类有助于贫困学生健康成长的活动,并给予学生一定的物质奖励,对组织单位给予经费支持。
(六)特殊情况
上述项目不包括的其他特殊情况,专项报告校长审批。
二、基本申请条件
(一)我校全日制在读本、专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
(二)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及学校规章制度,思想品德良好,无违纪处分;
    (三)学习努力,态度端正;
(四) 生活艰苦朴素,勤俭节约;
(五)家庭经济困难,难以维持学业。
三、经费的管理
    该项经费在财务列为专项,每年在预算时确定各项资助的额度。在预算额度内,由学生处负责制定出各项经费申请程序、监管办法等,报学校同意后执行。

社交媒体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栾城区兴安大街109号|邮编:051430||版权所有 河北传媒学院(学生处)|冀ICP备1102453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