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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传媒学院大学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25年09月11日   发布人:学生处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更好的发挥第二课堂的育人功能,根据我校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本科生(四年制)在校学习期间须取得 6个第二课堂学分,专接本(两年制)须取得2个学分,现将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办法调整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第二课堂学分实行校院两级,以学院为基础的管理办法。
(二)学校成立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学生工作和主管教学工作的学校领导共同担任,成员由学生处、教务处、科研处、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和团委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第二课堂学分管理与规划,审定学院第二课堂学分管理中心实施细则,具体指导各学院开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学生处长、校团委书记分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
(三)各学院成立第二课堂学分管理中心,主任由主管学生工作和教学工作的学院领导担任。成员由学院团总支书记、教学秘书、辅导员组成,团总支书记负责中心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学校文件精神,制定本学院的实施细则和项目标准,负责本学院第二课堂学分审定和申报工作,做好相关档案管理工作。
二、认定程序
(一)新生入学后,各学院第二课堂学分管理中心应积极开展第二课堂学分的宣传工作和新生第二课堂学分数据库的建立工作。
(二)每学年的前 4 周进行上学年学分的申报、认定、审核工作。毕业班学生的素质拓展分,在第7学期的后 2 周进行认定和审核。学分认定后公示一周,对认定结果提出异议的,由审核部门(学院第二课堂学分管理中心)复查。对复查结果仍有异议的,可向学校第二课堂学分领导小组申请复核,由学校第二课堂学分领导小组进行审定,此审定结果为最终认定。
(三)学校第二课堂学分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校学生第二课堂学分总体情况进行集中审核认定。
三、认定分值
(一)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项目
通过政治理论学习,参加相关内容的报告、讲座、活动、培训等,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1.参加班会和团支部活动,经考核无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勤者,每学期记0.5分。(必选)
2.参加党团组织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者,记1分,不累加。
3.学生道德品质及精神文明先进的事迹,在校内外产生积极影响并受到校级以上表彰者,校级以上记1分,校级记0.8分,院级记0.5分。
4.获得校级综合性荣誉称号(如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团员、三好学生等)记0.8分,获市级荣誉称号的记1分,获省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的记1.5分。
5.每学年参加校级“星级文明宿舍”评选,获得“三星级”的宿舍,每位成员记0.3分,获得“四星级”的宿舍,每位成员记0.5分,获得“五星级”的宿舍,每位成员记1分。
6.获得军训优胜方队、军训标兵荣誉称号记0.5分(可累加),参与军训教官团并完成军训任务的记1分。
7.参加其他形式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方面的活动,经学院第二课堂学分管理中心认证后,每学期记0.2-0.5分。
(二)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项目
通过参加各种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和有记录的校、院组织的义务劳动、志愿活动以及各种实践基地活动,养成较强的社会实践能力与志愿服务意识。
1.参加校、院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每次记0.2分;参加校外志愿服务活动的,需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经学院审核认定的,每次记0.2分。每学年累计不超过1分(必选)。
2.参加校、院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每学期记0.3分,受到校级以上表彰的记0.8分。
3.参加校园勤工助学满一学期,用工单位评价良好的,每学期记0.5分。
4.参加义工活动,每学期累计服务时间超过30小时,记0.5分。
5.参加学校批准成立的工作室,工作满一年以上,并由工作室主管单位出具工作证明的,每年记0.5分。
(三)科技学术与创新创业项目
学生参加科技、学术竞赛和科研实践活动,具有较高的学识素养和较强的实践能力。在一学年中,参加多项科技学术研究与创新创业活动,所得学分可以累加;但同一作品或成果参加多项比赛的,按最高学分计算,不累加。
1.借阅本人所学专业类图书,并撰写读书心得,6000字以上,每次记0.1分。每学年累计不超过1分。(必选)
2.参加学术讲座、论坛(不分等级)等的学术活动,并撰写讲座记录的,每次记0.1分。每学年累计不超过1分。
3.在校外公开发行刊物和经学校批准的校内刊物上发表文章和作品者,记0.5分,作品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的记0.8分。计分自第二作者依次递减20%,取整数记分。参加院级学科竞赛、创新创业竞赛者,记0.5分。参加校级学科竞赛、创新创业竞赛者,记0.8分。选拔到校外参赛的记1分,获得省级以上奖励的记1.5分。
4.长期(一年以上)参与教师科研创新项目者,记1分。
5.成立创业团队,入驻学校创业园;注册公司,并正常运营;记2分。
6.获得专利的,每个记2分。
(四)文化艺术与身心发展项目
参加校园文化活动、文艺汇演及比赛、体育活动及竞赛,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艺术修养,促进身心健康发展。
1.参加学院组织的各类文化、艺术及体育活动者,每项次记0.1分。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文化、艺术及体育活动者,每项次记0.2分。(必选)
2.学生代表学校参加有关文化艺术与体育方面活动者,每项次记0.5分。获得市级奖项的记1分,获得省级奖项的记1.5分,获得国家级奖项的记2分。
3.每学年参加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获得成绩良好的记0.2分,获得成绩优秀的记0.5分。
4.获得专业比赛奖励的,校级记0.8分、市级记1分、省级记1.5分、国家级记2分。
(五)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项目
参加社团活动,参与校内外社会工作,培养较强的人际交往能力,建立团队意识,积累社会工作经验。
1.校、院学生会主席团和社团联合会主席团成员,工作1年以上经考核合格,每年记1分。
2.校、院、班其他学生干部,工作1年以上经考核合格,每年记0.5分。
3.在校、院、班各级校园媒体创作正能量的文章及作品阅读量超过一万次的,每篇记0.3分。